摘要
多国投资担保机构是继1965年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成立之后,于1988年4月12日,依据《创设多国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在世界银行体系范围内正式成立的又一个国际性金融机构。根据《创设多国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序言和宗旨的规定,这一机构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成员国间的投资,特别是鼓励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其手段是向投资者提供担保,以对付东道国境内的非商业性风险(亦称政治风险),并进行与促进投资有关的研究和咨询活动,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环境,增加这些国家吸收外国投资的机会。
出处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37-39,共3页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