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7月份开始,大田县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开展行政三年拨缴工会经费专项检查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的重点阶段,发现大田县镇石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欠解经费较严重,经双方核对确认,该公司自1996年1月至2002年6月期间,应补缴14311.12元。该公司处于改制时期,在此期间,县总工会多次上门催缴未果。县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向法院申请拨缴工会经费支付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于2002年9月17日向大田县法院申请支付令。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3年第4期24-25,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