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介绍】今年年中,我提供财务咨询服务的一家客户单位需要对其签署的、并已履约过半的工程建造BT合同(以下简称"原BT合同)予以提前终止,工程的后续建造改为代建方式,代建方仍为原BT合同的投资方。已履约部分的工程实体建筑尚不可以移交发挥独立功能。原BT合同中约定,项目建成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负实际由业主方(即客户单位)承担。由于原BT合同的提前终止,合同的投资方需要开具合规合理的票据给业主方。
出处
《当代会计》
2014年第7期4-5,共2页
Contemporary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