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环境公共品除了拥有准公共品的特征之外,还有高综合性和低掌控性。海洋环境公共产品覆盖领域广,供给成本高而风险大,受益几率相对低,且投资回收期长使得我国政府对海洋公共产品采取了"利维坦"式的管理。但随着海洋开发与海洋管理的日益拓展和深入,面对环境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完全性,导致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出现供给不适或不足。基于此,需要在对海洋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制度进行优化,变革对海洋环境公共品的管理模式,以此促进海洋环境管理事业的和谐发展。
出处
《科教导刊》
2010年第6期162-162,167,共2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