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故其会计要素与持续经营会计相比,也必然存在实质上的差异。本文在分析破产清算会计对象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及讨论目前破产清算企业会计要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构了破产清算会计要素: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其中清算净损益由"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和"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子会计要素组成。本文还对企业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方程式进行了研究。
出处
《会计论坛》
2005年第1期67-79,共13页
Account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