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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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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从8月1日起将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广播影视服务企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而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行业作为广播影视服务行业中的一个分支也被纳入试点之列。本文通过对税改政策的剖析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企业税负、现金流、盈利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使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企业充分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根据这些影响提供了一些对策,供企业参考。
出处 《会计师》 2013年第10X期28-31,共4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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