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始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试点工作,2012年8月1日逐步扩大到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范围,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改革。因此,房地产行业作为缴纳营业税比较特殊的征税对象未来也可能面临"营改增",这将对房地产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出处
《会计师》
2014年第7X期43-44,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