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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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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针对原准则对具体业务缺乏明确处理方法,新准则要求对集团内部企业间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分顺流交易、逆流交易和平流交易进行抵销处理。然而,目前针对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的研究较多,而对平流交易的研究比较少见。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以集团间内部存货交易为例来解析合并报表编制时平流交易的抵销处理程序,以此阐述对新准则具体条款的理解。
作者 刘芳
出处 《会计师》 2015年第19期11-12,共2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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