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3月24日,茅台集团公布了其201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年度报告显示茅台集团2015年的股利分配情况为:10股派现61.71万元,现金股利的分配数额(含税)达到了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这两项数据都达到了茅台集团近两年来的最高值。然而,在这欣欣向荣的表象背后,茅台集团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自从2012年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整个白酒行业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茅台集团的总资产周转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呈现下滑趋势,销售收入的增长率也逐步放缓。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三年来茅台集团仍然坚持如此高的股利分配政策呢?茅台集团选择的高股利分配政策对其集团的发展又造成了哪些影响呢?
出处
《会计师》
2016年第8期25-26,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