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被引量:4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现将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会计师》 2019年第6期81-81,共1页 Accountant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