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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税[20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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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作者
机构地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出处 《会计师》 2019年第10期81-81,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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