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续权入法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其在理论上应当具备的衡平功能是该制度引入的重要依据。然而,追续权入法中关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理论预设均是可被证伪的假说,追续权所引发的美术作品价值再分配更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正常运行。因此,应当谨慎对待从理论到实践均存在较大疑问的追续权的入法问题。
出处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4-8,共5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基金
作者所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理论基础与规范设计研究"(13CFX089)
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