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出版行业中劳务派遣关系的增多,相关职务作品的权利配置由作者和单位之间的争夺,变成了作者、派遣机构、要派机构三方的博弈,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也由此产生。派遣机构和要派机构分别以"劳动关系"和"业务范围"作为其成为职务作品适格单位的判断标准,前者由于理论上的缺陷而被摒弃;后者由于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而被认可。为实现劳务派遣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财产权利的合理配置,有必要从引入约定著作权归属模式和完善法定著作权归属模式两方面入手,对现行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机制予以调整。
出处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00-104,共5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