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企业在把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一定的人力、物力的耗费,以及其它货币支出。这些耗费与支出统称为商品流通费。在进行流通费用的核算时,首先,要正确区分商品流通费与非商品流通费的界限。凡与商品流通无关的,即不是由于商品流通所引起的支出和耗费,都不是商品流通费,如财产损失、坏帐损失、税金支出等都不应列入流通费用。其次,要按流通费用的性质和用途,把它分为若干项目,以便组织核算。
出处
《会计之友》
1984年第5期45-4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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