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财会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一切规章制度的制订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活动、它本身必然会受到客观条件,即人们认识程度的限制,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二是由于社会在前进,生产在发展,而规章制度是在一定时期下制订的,难免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从上述意义上讲,产生“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是经常的。然而,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是经常的,但又是暂时的。如果工作实践证明,规章制度中某些方面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就必须加以改革。
出处
《会计之友》
1985年第3期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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