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业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基层供销社亦相继形成,并初具成效,面对企业经济改革的发展,如何改革和发挥在经营承包责任中的会计职能作用,这是基层供销社社财务会计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沔阳县西流河区供销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早在一九七九年就开始实行分销店一级独立核算,初步改变了“大锅饭”的经营方式,但过去由于核算内容不全面,权、责、利结合不紧,职工积极性仍没调动起来。一九八四年在总结了这个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将供销社所属门市部分店,划为十四个核算单位。
出处
《会计之友》
1985年第3期34-35,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