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大法。《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它是通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处理各项会计业务来实现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两大基本职能;会计核算是基础,是前提,会计监督通过正确的会计核算这个基础上实现的。近一年多来,我参加了一些企业的查帐和定案,发现有些单位(包括部分粮食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如乱处理会计科目、凭证大汇总、对应关系不清、乱挤成本、乱摊费用、乱列营业外支出、假利润、假亏损、假单据报帐(有一个单位将送礼的八千余元开一张钢材搬运费报了帐)、帐务积压、长期不对往来帐和实物帐。
出处
《会计之友》
1985年第5期38-,30,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