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您好.我叫王秋兰,在灵石县回来峪煤矿当会计。由于我曾将我矿矿长武学立虚报产量、骗取荣誉、倒卖爆炸物品和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问题上报给灵石县二轻局、财政局、审计局和中共灵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领导部门后,引起了武学立的不满,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我施行打击报复。撤换了我的会计职务、并寻找各种借口对我进行刁难。为此,我希望通过您刊,向有关部呼吁,尽快解决回来峪煤矿的问题,以伸张正义,保障会计人员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国法的尊严。现将武学立违法乱纪的具体事实叙述如下: 1。我矿6月份实际出煤2196吨,武学立让我上报5196吨,其中虚报3000吨,超过原产量的1倍多。当时我不同意这样做,而武学立强行让我按他的意图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好让他签字,上报了县二轻局。
出处
《会计之友》
1985年第6期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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