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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应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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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亦称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是商业零售企业于五十年代总结“进价数量核算制”的弊病,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核算方法。三十多年来,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适应零售企业点多面广、品种繁多、交易频繁和零星等特点,起到了简化核算、减轻劳动和克服拖拉等作用。实行这一核算制,责任明确,既经营又管理,在零售企业充分发挥了历史赋予它的历史使命。与任何事物一样,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以下简称拨制)既有它积极的一面。
作者 张志明
出处 《会计之友》 1986年第4期16-17,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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