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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比重合成法”计算累计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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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业企业按季、年编报“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会工12表),本表要求按成本项目列报各产品报告期累计实际平均单位成本。按常规则需加权平均计算求得,但从我们的工作经验看,运用比重合成法计算较为简捷。第一步求比重,即计算各期产量与累计产量的%(?)第二步求累计平均单位成本,其算式: 累计平均单位成本=∑(某期单位成本×该期比重)
作者 杜礼明
出处 《会计之友》 1986年第4期33-,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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