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会计之友”杂志,85年第2期第42页上刊登的市新材服务公司经理张权、副经理苏万里打击报复会计郝启凤的报道,不是事实。“会计之友”刊物,不调查研究,偏听偏信,乱加编者按的错误做法,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为澄清事实,分清是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郝启凤在刊物上所捏造的事实给予驳斥,并将真实情况加以说明: 一、郝说:太原市新材公司的70多人,每人要做一套毛料衣服,需款8000多元,而张权答应由劳动服务公司列帐报销,遭到郝的拒绝。实际情况是,新材公司一位姓阎的同志提出要做衣服,由于资金不够,
出处
《会计之友》
1986年第5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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