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我叫张桂媛,女,45岁,是交城县糖业烟酒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于我对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王重福和副书记覃立本利用职权,伪造财务单据、用公款入股经商、滥搞基建从中渔利、姑息纵容经济违法者等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抵制,他们就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嫌我碍手碍脚,于86年4月25日免去了我主管会计的职务,对我进行排挤打击。为维护《会计法》,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望能借贵刊一角,将王重福,覃立本违法乱纪行为披露于众,请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处理,真正为我们会计人员伸张正义。 1、王、覃二人将送礼的汾酒、红枣、核桃等开支以及补助职工的拉煤费用,伪造成运费发票。
出处
《会计之友》
1986年第5期25-,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