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应收票据与应收帐款的关系票据系指由出票人签名,无条件地承诺以一定金额于指定日期付给受款人,或见票即付受款人(执票人或其他指定的受款人)的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债据(凭证),包括支票、流通票据、汇票和本票(期票)等。从债务人取得的票据,对持票人来说,称为应取票据,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应付票据。而应收帐款,系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商品而客户所欠的,可于下一经营周期中收回的应收货款,亦称应收销货帐款,包括即将到期的分期收款销货的应收货款。
出处
《会计之友》
1987年第5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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