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城市房产财务核算,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城市房产财务会计制度》,结合运城市房产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从一九八六年开始对财务核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一九八七年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制度,使财务核算及经营管理制度和全国城市房产部门的财务核算要求相一致。首先,在资金来源方面,确定采用“城市维护费拨款”、“房租收入”、“房产经营收支结余”等新会计科目。用以反映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所拨入的城市维护费款项,反映房产部门实际房租收入和年终收支相抵后的实际盈余(或亏损)。
出处
《会计之友》
1987年第6期20-,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