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应核销投资”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但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按规定应予核销的各项支出,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生产职工培训费,为新建企业和新增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培训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施工机构转移费,按照规定支付给施工机构成建制地调来承担工程任务而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劳保支出:按照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劳保支出和建设单位本身管理人员实际发生的劳保支出。样品样机购置费,交工验收以前的生产单位购置样品、样机所支付的费用。农业开荒费用,农林建设单位所发生的农业开荒费用。
出处
《会计之友》
1988年第1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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