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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租赁经营责任制下折旧费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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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下,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出租者计提还是由承租者计提为好呢?这是当前会计学界所要解决的问题,我想对这方面谈些浅见。 (一)几个基本概念及其特点 1、租赁:指出租者将财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一定的租金。特点:主要表现两权的完全分离,经营者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所有权仍为出租者所有;承租人对租来财产有使用权。
作者 王国南
机构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
出处 《会计之友》 1988年第2期37-,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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