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记者傅刚报道:记者从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和财政部了解到,目前一些财务人员因抵制和检举本单位违纪违法行力,被当作“绊脚石”一脚踢开,而一些大胆妄为的厂长经理,却任意挖国家墙脚、坑消费者。这两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呼吁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青海变压器厂一名财务人员,1986年10月发现本厂有6万多元奖金被列入成本,于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将这笔费用从成本中剔除出去,改由奖励基金列支。
出处
《会计之友》
1988年第6期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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