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至全国,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被纳入了"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而高校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收入属于此次税改范围;目前各高校逐步实行"营改增",本文对高校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业务收入前后税收政策变化及其税负影响,结合实例就改革中高校的纳税身份进行筹划,以期帮助纳税人降低税负、防范税务风险。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3期95-9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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