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谈艺录》中,钱钟书提出了“诗分唐宋”的主张,将中国诗歌划分为“唐诗”与“宋诗”两个相对且并列的范畴,并指出这一分野肇始于人之“秉性”。同时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他还援引了席勒关于素朴诗与感伤诗的区分。钱钟书“诗分唐宋”看法的形成不仅受到了西方文艺理论家席勒、福楼拜等人的影响,同时也延续了我国古代学者关于“诗人之诗”与“学人之诗”问题的讨论。在这个基础之上,本文尝试从唐诗与宋诗的真正分野、唐诗到宋诗的转变、唐诗与宋诗的共存这三个方进一步讨论钱钟书“诗分唐宋”这一提法。
出处
《科学中国人》
2017年第1Z期227-,共1页
Scientific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