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出现了法治化水平低下,受内部人控制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现象。实践中法制化路径是:进行有很强操作性的财务、事务、权力约束等法律制度的建立,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彻底解决,对产权制度实施深化改革,在法律的制度上对产权多元化进行肯定,对保护中小股东的制度进行设计,对政府干预企业的行为进行控制,在企业选用人和薪酬水平方面提升其法治化水平,对国有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全面建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出处
《科学中国人》
2017年第8X期249-249,共1页
Scientific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