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赁问题近年来,有些中外合资企业采用了合资加租赁的方式,即中方合资者原有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不作为资本投入;或合资企业需用的、又非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厂房、设备不采用双方投资方式购买,而是在合资企业成立后,再由合资企业向中方投资者或第三者租赁。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减少一些麻烦,易于被外方合资者接受,加快项目谈判的速度,但容易带来一些副作用: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54-55,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