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使用权尘埃落定——高级法院对吴良材案伯出终审判决
出处
《现代工商》
2003年第3期28-29,共2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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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J].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0(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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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海斌.“松本”权利纠纷案[J].工商行政管理,2005,0(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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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淑霞.论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及解决[J].商场现代化,2007(02X):282-283.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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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苍元.企业字号非恶意侵权法律问题初探[J].大江周刊(论坛),2011(11):14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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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蒋云燕.企业字号浅谈[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2):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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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新《商标法》的两点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13(18):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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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须建楚,澹台仁毅,朱丹.吴国城等诉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吴良材眼镜公司企业字号权纠纷案——企业字号的性质、转移及与商标的冲突[J].人民司法,2003(6):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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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田龙.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可执行性[J].中华商标,2013(12):48-5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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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艳红.将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J].人民司法,2008(22):45-48.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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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苏志甫.对企业字号的显著部分可给予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J].人民司法,2010(24):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