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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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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同时,明确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出处 《老友》 2019年第9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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