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几年来,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人员,在与盗窃犯、强奸犯、杀人犯、纵火犯、贪污犯、诈骗犯、流氓、阿飞等坏分子的斗争中,在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绩。无论在城市和农村,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大批的慣盗、慣窃、流氓、阿飞和各种反动分子,经过历次运动,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各种坏分子的犯罪活动逐年下降。社会秩序愈益巩固。这充分显示了我国人民法制的威力,显示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还有少数漏网的慣盗、慣窃等坏分子没有受到打击;
出处
《法学研究》
1957年第6期11-16,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