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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财产权的二重性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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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任何社会生产得以进行的现实基础,与所有制相联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也因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于国家所有权内部结构及企业财产权的性质问题作了种种有益的探讨,但是,还远不能说,这一问题已经得到最后解决。鉴于这一课题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本文准备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入手,对企业财产权,特别是国营企业财产权的性质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一多数学者认为,全民所有权制度具有结构性,即在所有者(国家)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的同时,企业对其经营的财产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对于这种企业财产权的性质,理论界则提出了'经营管理权论'、'相对所有权论'、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处 《法学研究》 1988年第2期57-63,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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