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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意伤害还是间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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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被告人赵新全,男,现年二十岁,汉族,初中肄业,农民.住固始县杨集乡弯枣村.1988年7月20日晚10时许,李国付唆使李中如、何少友、张秀芝一起殴打与其素有积怨的本村村民赵新发,何少友将赵新发从其住处叫出来后,李中如、何少友上去对赵拳打脚踢,将赵打倒在门前的粪池里.赵爬起来就往家跑,被张秀芝拦住.赵新发呼救,其弟赵新全闻讯拿一湿槐树木棒赶来,何少友、李中如、张秀芝见状便跑,赵新全在后面追赶,当撵到一塘埂时,遇到捕鱼路过的赵新文等三人.赵新全误认为这三人就是殴打其哥一伙的人,即举棒对赵新文头部猛击一棒,将赵新文打倒在地.后赵新全发现打错了人,即连夜将赵新文送往医院医治,因颅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赵新文于次日早晨7时许死亡.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36-3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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