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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法看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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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4年12月19日,中国和英国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三个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和《关于土地契约》(以下简称中英联合声明).至此,中英两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圆满地得到了解决.1985年1月1日香港《中报》以'八四年终决定港命运,中英齐签约带来光明'为题,认为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使困扰了香港人达二年之久的香港前途问题终于告一段落,协议给香港市民有尘埃落定的感觉,驱散了对前途的阴影,香港人再次振奋起来,为香港将来的成功继续努力.'香港'民意审核处'和四个民间团体以及香港电台各自调查所得结果表明'好'和'非常好'占了对联合声明评价的90%以上.国际舆论认为,这个协议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成功解决困难的国际问题的榜样,中国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为香港的特殊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这一构想树立了一个榜样,说明看来无法解决的问题如何才能解决以及应该如何解决'.在联合声明生效后的4年多时间中,中英两国政府按照协议的精神。
作者 港实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91-96,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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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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