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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的概念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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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目前经济犯罪的概念在我国,经济犯罪的概念一开始并没有象在西方和日本那样引起很多争论.根据我国1980年开始施行的刑法和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行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谓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海关、工商、金融、财政、金银等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破坏全民和集体财产所有制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大致包括以下三类:(1)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以15个条文,17个罪名规定了这类犯罪.计有走私罪、投机倒把罪、伪造计划供应票证罪、倒买计划供应票证罪、偷税罪。
作者 顾肖荣
机构地区 上海社会科学院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15-18,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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