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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李某为何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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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李某于1988年5月的一天,因有事找朋友(被害人)商谈,见其家门开人走,便入宅等候.找烟抽时,见抽屉内放有现金一叠,即随手掖入衣内逃遁.案发后,李慌忙窜到南昌等地躲避,一个半月后,化名廖振斌到深圳市某厂做工.在这期间,李曾产生过轻生的念头,促使他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向被害人认错,归还所盗之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作者 陈建勤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47-4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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