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范畴是科学之网的纽结,没有范畴这种抽象化手段,我们就无法掌握千千万万个特殊情况。由于种种原因,当然更多的是由于对这一问题的忽视和总结的缺乏,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刑法学的一些基本范畴,仍未形成共识,不利于刑法理论的深化。本文拟就我国刑法学的一些基本范畴作一些初步探讨,其目的在于引起刑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我们认为,刑法学中的基本范畴主要是刑事责任、犯罪、犯罪人、刑罚、量刑。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6-42,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