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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与中国法学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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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必武同志是我党的主要创建人之一,是深受人民尊敬的党和国家卓越的领导人,同时,又是一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董老对法律科学具有广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为中国法学事业的开拓作出了重大贡献,对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1-6,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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