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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港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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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香港与内地交往的不断扩大和加强,涉港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并有逐渐增多的趋势。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对我国政府于1997年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的政治、法律制度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因此,根据我国宪法、法律和香港基本法以及涉港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涉港刑事诉讼程序,正确处理涉港刑事案件,就成为我们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一个新的、重要的课题。在此,笔者就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前后两个时期的涉港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谈些看法。
作者 张弢 陈卫东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35-41,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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