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法律有律、令、格、式四种形式。其中,式是行政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令、格以至律中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定的实施,无不通过式来完成。式在唐代法律中的重要地位是绝对不可忽视的。但是史料散佚对研究工作又造成极大困难。值得庆幸的是,本世纪初和七十年代分别在敦煌和吐鲁番出土了大批唐代文书,其中不少属于法制文书。限于篇幅,本文仅通过几件可以定性的敦煌吐鲁番文书,对式的立法、体例和内容特征作一探讨,以冀有助于唐代法律制度的深入研究。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69-75,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