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言文里,“所”字常常用如下列加点各结构的成分:《荀子·劝学》:“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史记·项羽本纪》:“若属皆且为所虏。”《淮阴侯列传》:“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孟子·滕文公上》:“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这种“所”字属于代词吗? 马建忠以来,我们的语法学家多认为它是代词。其中为我们熟悉的说法有两种,都说它是指示代词,但是比之于“兹”“斯”“是”“此”等,又有它的特殊之处。分别开来看,一种说法,拿“所+动+名”结构为例,例如“召所从食漂母”,说是如果“从”
出处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982年第2期95-98,共4页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