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荷兰“七省”级护卫舰、英国45型驱逐舰、德国F-124级护卫舰、西班牙F-100型护卫舰的入役以及法、意将在2010年前服役的“地平线”级通用护卫舰,欧洲各传统海军强国的新一代驱护舰艇均已到位。对这些新型舰艇稍做比较就可发现,欧洲各国不约而同地将新一代水面主战舰艇锁定在6000吨以下的中型防空驱护舰上。很显然,他们都认识到各自海军舰队最大的缺陷所在——舰队区域防空力量的严重缺失。上一代欧洲国家驱护舰艇的防空武器,不管是意大利的“蝮蛇”,法国的“海响尾蛇”,还是英国的“海狼”都只具备点防空能力(英国42型驱逐舰上装备的“海标枪”虽然名为舰队防空导弹,但其实际性能难担此任),其舰队防空任务往往仰赖美国人。伴随着新世纪欧洲各国国防战略的转变,欧洲国家开始寻求独立远洋作战能力,这为欧洲新一代防空驱护舰的研制铺平了道路。实际上,欧洲国家早就在致力于这方面的技术发展,90年代末法国研制的“紫菀”防空导弹是欧洲在这方面迈出的第一步,但是舰队防空系统(先进中远程防空导弹+相控阵雷达+作战指挥系统)不仅仅是一型导弹就能解决得了的。因此,迟至新世纪初,欧洲各国才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在解决相控阵雷达技术和系统整合方面,欧洲各国走出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形成了4种防空系统瓜分欧洲?
出处
《舰载武器》
2003年第3期21-25,共5页
Shipborne Weap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