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会同省相关部门,近日制定出台《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旨在通过激励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办法》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评价,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激励,评价内容包括各设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评价结果较好的设区市参照《办法》和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相关办法,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激励候选县(市、区)。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19年第7期53-53,共1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