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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应在私营经济和民间借贷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从扬中县两个村家庭小工业的贷款情况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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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小工业的发展,同样需要信贷资金的支持。八七年十月,扬中县行在新坝镇的治联村、长旺乡的老郎村进行农贷“拓宽”试点,摸索支持家庭小工业生产发展的新路子,取得较好的成效。在试行农贷“拓宽”之前,由于对继续鼓励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认识不足,在贷款支持上心存疑虑,使得小工业在发展生产方面受到资金的制约,大的合同都不敢接。民间信用因此而活跃,高利贷滋生。据对治联村26户专业户的调查,向亲朋集资总额达9.5万元,一般月息为2%—3%,最高的达5%,这种情况的发生。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88年第4期19-20,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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