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发挥了评价检测机构事故防范技术的支撑作用。上述两规章实施已有十年左右,有些内容与《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安全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总结原规章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出台了新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已十分必要。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19年第5期15-16,共2页
Safety &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