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危机的跨地域性、灾害性和救援的时效性要求地方政府间共同应对,但危机的偶发性抑制了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意愿,而条块分割、垂直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资源的非对称性、法律上的障碍又进一步阻碍了府际合作。地方政府间亟须构建一种常态的、稳定的和制度化的应急管理合作框架。因此,必须破除地域主义观念,培养合作文化,进而在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管理处置流程、资源整合与补偿、中央宏观政策等方面搭建制度化平台,以增强公共危机的处置能力。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3年第02Z期16-20,共5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科研项目"省级政府间应急管理协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ZXZB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