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别权力关系作为一种协调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关系的理论,深刻影响了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但是由于其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悖的特点,一直受到学界的质疑。本文试图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具体表现作一概述,论证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引入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指出,出于维护社会正义平等、保障人权、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随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自身的发展,我国应当将司法审查纳入公务员的权利救济途径。具体应做到完善相关立法以确立司法审查前提,坚持行政审查优先的同时增加司法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与司法审查有限性原则相结合,以及重点审查事实和程序而避免审查裁量和判断等。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Z期12-15,共4页
Leadership Science